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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2026年安老院(修訂)規例》已生效:院舍如何核對人手、註冊與交接

《2026年安老院(修訂)規例》已於 10 月 14 日實施。院舍可由當值紀錄、住客數目、現有人員資格和交更事項着手,逐班找出需要覆核的安排。

院舍團隊在明亮會議空間核對當值安排與交接清單的情境示意圖

1. 10 月 14 日起有哪些改變?

社會福利署確認,《2026年安老院(修訂)規例》已完成立法程序,並已於 2026 年 10 月 14 日實施。修例增設護理保健師專業職級;政府刊憲時說明,修例在維持現行法定人手要求不變的前提下,容許營辦人聘用登記護士或已註冊的護理保健師,以符合相關法定人手要求。

規例生效不等於個別人員已取得護理保健師註冊;新增職級亦不等同自動符合人手規定。院舍仍須按牌照類別、適用法例、實務守則、個別人員資格及實際當值情況核對。本文不構成法律或臨床意見。

  • 把法定人手要求、可計入的職級、個別人員註冊狀態分開核對。
  • 保留現行人手安排的依據;不要因增設職級而自行調低要求。
  • 遇到規例與院舍牌照條件的個別適用問題,向社署或專業顧問查詢。

2. 由當值表開始:逐班核對在場與當值的人員

先取出現行當值表,逐班對照人員姓名、職級、有效資格、工作位置及替更安排。某天有人請假或臨時調班時,主管需要知道誰實際在場、誰當值,以及安排是否仍符合該類院舍的要求。

把尚未確認的班次列為待覆核事項,指定承接者及完成時間。這份工作應與既有法定紀錄互相對照,不能以只填妥一張檢查表取代正式紀錄。

  • 同一班次的當值表與人員資格資料應使用受控版本。
  • 替更後重新核對,而非沿用原定人手數字。
  • 只讓獲授權人員接觸完成工作所需的個人資料。

3. 護養院:按總住客數目重新核對計算基礎

政府說明,修例把護養院釐定人手要求的方法,由按總床位數目計算改為按總住客數目計算。計算基礎已改變,院舍應核對住客名冊與當值編排所用的數字是否一致,避免沿用以床位數推算的舊報表。

可由營運、護理及行政人員約定每日資料截點,核對入住、離院和轉院變動。若兩份紀錄數字不同,先列明差異、資料來源及覆核人員;具體法定計算方式應以現行規例及社署指引為準。

  • 界定住客數目的資料來源、更新責任和核對時間。
  • 把當日住客變動與相應班次的編排一併覆核。
  • 保留差異處理紀錄,避免以空床或預留床位自行代入。

4. 新職級已設立,註冊資格仍須逐人查證

社署說明,院舍營辦人不得僱用未註冊的人為護理保健師。修畢專業文憑課程亦不會自動成為註冊護理保健師;申請人須提交申請及證明文件,完成面談和繳費,並待審批完成。職稱、課程取錄、畢業及有效註冊,是不同的狀態。

社署目前表示,院舍專職人員註冊系統將於 2027 年初更新,以處理護理保健師註冊申請。因此,院舍不能只因規例已生效,便把未能證明有效註冊的人員按註冊護理保健師計入當值要求。日後核實註冊時,可依社署指引查閱電子註冊證明及其二維碼所連接的最新資料。

  • 逐人核對適用的安老院註冊類別、有效期及條件。
  • 對仍在培訓或等待審批的人員,維持與其現有資格相符的職級和安排。
  • 如申請途徑或過渡安排有疑問,先向社署查詢並保留書面回覆。

5. 交更時交接未完成的資格與人手覆核

例如某更次替補尚未落實,或當日住客數目與當值表不同,交更紀錄應說明差異、所依據的資料、下一位承接者,以及何時交主管覆核。口頭交代可作即時溝通,但不足以讓下一班追查問題是否已解決。

可把事項分成「已完成」、「待核對」與「需升級」,並記錄處理結果。涉及住客照顧或臨床判斷時,應按院舍程序交由合適專業人員處理。

  • 主管覆核實際證據與處理結果,而不只看表格是否填寫。
  • 未完成事項要有指定承接者及下一次覆核時間。
  • 限制交更紀錄內的個人資料範圍及存取權限。

6. 用一個當值變動情境檢視數碼流程

院舍可用去識別化情境測試流程:常規當值同事缺席、替更人選待核對、當日住客數目有變動,主管需要在交班前確認誰接手。測試重點是資料、待辦、交接和覆核能否被相關人員看見;系統不應被視為自動判定法定合規。

與 ANI 團隊交流時,可用這個情境檢視 ANI System 4.0 對院友資料、交更紀錄、待辦及主管覆核的適用方式。實際功能、權限、設定、整合能力和交付範圍,應以示範及書面方案確認。

7. 香港官方資料

社會福利署〈2026年10月最新公告〉,確認修訂規例已於 10 月 14 日實施:https://www.swd.gov.hk/tc/whatsnew/latestnew/

香港政府新聞公報〈《2026年安老院(修訂)規例》和《2026年殘疾人士院舍(修訂)規例》刊憲〉,說明新職級、人手要求及護養院計算基礎:https://www.info.gov.hk/gia/general/202606/05/P2026060500319.htm

社會福利署〈護理保健師〉,載有註冊制度、申請途徑及系統更新時間:https://www.swd.gov.hk/tc/pubsvc/lr/reghm_hw/reghcp_/

社會福利署〈護理保健師註冊制度常見問題〉,說明畢業後仍須申請註冊,以及電子註冊證明的核實方法:https://www.swd.gov.hk/storage/asset/section/1601/FAQ_HCP%20registration%20CHI_Oct%202026.pdf

社會福利署〈相關條例、規例、實務守則及參考資料〉:https://www.swd.gov.hk/tc/pubsvc/lr/rche/rche_orcopref/

“每一班都應能說清楚誰在場、誰承接,以及哪一項仍待覆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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